高邮市道路客运有限公司向我委提交申请,请求核定综合客运枢纽停车场收费标准。我委根据1、《江苏省定价目录》2、《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实地查看该停车场,拟定如下停车收费标准暂行方案(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请向高邮市发改委价格科(电话:0514-85088547)反映。
特此公告。
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附件:
综合客运枢纽停车场收费暂行标准 单位:元
首小时收费 标准 |
首小时后每小时 收费标准 |
24小时内 最高收费标准 |
3 |
1 |
14 |
说明事项:
1、7座以下小型车辆停车首小时3元、首小时后每小时收费1元;
2、连续停车24小时内最高按12小时计时收费,超出24小时的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3、停车半小时内免费,从半小时后开始计时;
4、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等车辆免费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