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2021年4月30日举行高邮市2020年度公示地价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14:30,时间3小时。
二、听证会地点: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下午5时止(节假日除外)。
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价监测中心书面申请。听证代表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听证须知:
1、听证会申请人应熟悉公示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土地市场。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听证资格、并由听证举办结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高邮市实际情况,对本次公示地价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除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六、联系人:唐女士,联系电话:13852544911。
特此公告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