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10840144269262-2020-359 | 体裁分类 | 决定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高邮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11-25 |
名 称 | 市政府关于关闭高邮市国海墙体材料厂等13家烧结砖瓦窑的决定 | 公开日期 | 2020-11-25 |
文 号 | 邮政发〔2020〕167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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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烧结砖瓦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0〕52号)和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烧结砖瓦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扬府传发〔2020〕91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高邮市国海墙体材料厂等13家烧结砖瓦窑实施关闭。
高邮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