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10840144269262-2021-040 | 体裁分类 | 决定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高邮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2-20 |
名 称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公开日期 | 2021-02-20 |
文 号 | 邮政发〔2021〕10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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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
2020年,全市建筑业面对新冠疫情的不利挑战和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攻坚克难、逆势上扬,总产值达1285亿元、同比增长20.3%,在邮纳税达8.74亿元、同比增长14.9%、占全市税收总额的15.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宣传典型、激励先进,推动高邮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评,决定对2020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建筑行业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奋力赶超,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0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
高邮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