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分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7〕5号)文件要求,部分企业因自身原因放弃项目实施,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重新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鼓励通过工程措施、生物处理和农牧结合等途径,开展规模沼气工程配套“三沼”综合利用、生物有机肥加工、堆沤直接还田实现种养结合;鼓励建设完善小散畜禽粪便集中收集处理、沼液沼渣集中利用;鼓励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智能运行管理平台,开展“三沼”综合利用等智能化实时监控管理,提高处理利用和监管效率。
二、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补助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40%。
三、申报条件
1、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企业养殖规模较大,在行业内或我市能够起到较好的示范意义,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项目前期工作到位。项目配套资金能够按时到位,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批复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
3、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后能进一步提升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有效减轻畜禽养殖污染。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及拟建设项目基本条件、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建设内容、经费预算、建设进度及绩效指标等。
2、附件材料:项目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园区要按照项目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筛选,对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项目审批(备案)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前期工作是否落实等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已获得本项目扶持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2、各乡镇、园区请于12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方案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市能环站,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晔 联系电话:15161868102
附件: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建设方案.doc
高邮市农业农村局 高邮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