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大学生创业者:
根据苏人社发[2019]197号省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和苏人社函[2018]173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征集在我市创业的大学生优秀项目。因上级安排时间较紧,报名时间为两天。
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为毕业5年内(2014年6月1日后(含)-2019年5月31日(含))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2.申报项目2年内(起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含)-2019年5月31日(含))已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出资额不低于项目单位投资总额的30%。
3.项目须非国家禁止、限制类,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人及项目单位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4.项目具有原创性、可行性,符合本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商业发展前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
5.项目单位为民办非企业,申报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6.以下项目(单位)不在申报范围:项目单位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曾经发生过变更;已被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的。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的创业项目、申报人不得参与申报。
申报后由我市人社局审核材料,同时对项目可申报性做初审。对材料符合要求,有项目特点的推荐申报上级部门,如不符合申报要求及不具备项目特点将不予以申报。
申报工作从2019年11月12日—11月14日截止。报名时需携带创业者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学历证书原件。
项目申报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88号人力资源市场内(3号窗口)
联系电话:0514-84611998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