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将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发布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选购安全放心食品。购买食品要到正规超市、商场(店)、市场。前往商场、农贸市场采购食品时,应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商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选购食品时,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肉;购买熟食卤味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购买定型包装食品,应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要仔细查验检验检疫、核酸检测及消毒证明文件,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二、外出应科学理性就餐。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遵守地方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查看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尽量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且《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齐全的餐饮单位。提倡消费者要养成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不讲排场、不浪费,公勺公筷记心中,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做抵制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践行者和推动者,拒绝食用野味(含河鱼、江鲜等渔获物)。
三、食物制作要烧熟煮透。加工食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贮存食物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冰箱等冷藏冷冻设备要定期清洁;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杂摆放,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烧熟煮透;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和外出就餐时打包的食品应及时放入冰箱冷藏,放置时间不宜过长,再次食用时要彻底加热。
四、网络订餐要注重质量。注意查看商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物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五、不盲目自制、饮用药酒。消费者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如确实有养生保健需要的,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饮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年龄、体质来选择,并适量饮用。不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
六、理性购买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不食用超过所标示有效期或变质的保健食品。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不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对于疾病患者绝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
节日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广大市民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可随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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