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庄镇原沙堰村部房屋出售公告,经汤庄镇国有(集体)资产领导小组研究,现公开向社会出售汤庄镇原沙堰村部房屋,房屋出售底价按照2020年11月份镇资产处置领导小组评估价格,公开竞价款均实行一次性缴纳到汤庄镇财政所账户,诚邀有意者积极参与竞买。
一、基本情况:汤庄镇原沙堰村部占地:东西长27.3米,南北宽19.6米,计535㎡。房屋16间,建筑面积394.5㎡,评估价格32万元,现按28万元挂网公开出售。
二、最低限价:汤庄镇原沙堰村部出售底价 28万元。
三、出售方式: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进行,竞买人自行报价,报价须高于或等于出售底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如29万、31万),出价最高者获得标的物。如若只有一人参加竞买,将进行协议出售,但出售价格不得低于出售底价。
四、报名条件: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法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五、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12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00-5:00。
六、报名资料: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法人的携带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单位和个人需缴履约保证金28000元(标底价的10%)人民币贰万捌仟元(凭银行进账单到财政所换收据),(单位全称:高邮市汤庄镇财政所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入账户,银行账号:3210841601201000019527;开户银行:农商行沙埝支行)后,始作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单位和个人方有权参与竞标会,如有单位和个人,在报名成功后竞标会召开前自动放弃竞标的,履约保证金只退还18000元(标底价的10%)人民币壹万捌仟元,另外的壹万元作为违约金由镇财政作收入。
七、报名地点:高邮市汤庄镇金堰社区。
八、竞拍时间:另行通知。
九、具体要求:
1、凡有意参加竞买人自行勘察出售房屋位置及现状,以现状竟买,无房产证,无土地证;
2、购买人对所竞得资产改变性质或进行规划建设前必须先取得合法手续,所有费用全部由购买人承担,建设过程中的矛盾也由购买人自已解决,出售人也不退还租期内的剩余租金;
3、参加竞价会的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缴纳履约保证金(标底价的10%)人民币贰万捌仟元的财政所换收据参加竞价;
4、竞价完毕后,未竞得人履约保证金将在竞拍会结束后 5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得人履约保证金将转为购买款;
5、竞得人须在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购买款并与出售方签订出售合同(协议)。如竞得人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不履约行为的,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冯士东 联系电话:13773439266
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